一审法院认为,田继伟与张芳因工作关系产生矛盾后,故意非法剥夺张芳生命,致其重伤,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。田继伟已着手实施犯罪,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,是犯罪未遂,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。
于是,该院于2017年12月15日作出终审判决,撤销一审判决,改判郭五妮有期徒刑1年、罚金10万。
《第三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获批成立》2005.09—2011.08,共青团山西省委副书记、党组成员(期间:2004.09—2006.09,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专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2008.03—2009.01,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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